披露的數(shù)據(jù)正在與人們的常識不斷吻合。中央有關部門公布了20起工程腐敗典型案件,涉及地(廳)級官員57人平均每個案件涉及金額550多萬;巧合的是,近日一項媒體調查顯示,62%的受調查者認為“國土局長”是風險最高的職位。
工程腐敗的頻發(fā)與國土局長的“風險”,都集中指向了一個領域——房地產,也都一起揭示了高房價的重要成本——腐敗。
無需舉太多的例子,“樓歪歪”“樓垮垮”“樓倒倒”“樓脆脆”,無一不與腐敗瀆職相連;眾多官員的落馬,大多與房地產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。
這樣的背景下,與其學究式或輕飄飄地照搬概念,拿出“剛性需求論”、“供需矛盾論”、“紐約東京對比論”,甚至什么“丈母娘需求論”、“離婚推高房價論”,倒不如認真梳理一下房地產市場的真實邏輯,核算一下高房價成本的具體構成。
“我認為房地產問題應該從解決腐敗入手,這是一個要害。就像足球一樣,中國的足球為什么上不去?從10年前的世界41名變到了現(xiàn)在的97名,原因在哪?花錢少嗎?人員少嗎?為什么老在往后退?最后知道了,是因為腐敗!苯衲陜蓵陂g,國務院參事任玉玲的一番話,可謂洞若觀火。
腐敗,不僅蠶食人的肉體靈魂,也在扭曲市場經濟規(guī)律。同樣“招拍掛”制度,同樣“走程序”,但由于腐敗滲入,由于官商勾結的“潛規(guī)則”,結果大相徑庭。“為什么大家都叫‘拿地’,而不用‘拍地’,說明里面有門道,‘拿地’條件政府可以設置,規(guī)劃政府可以改變,一切主管部門說了算。”溫州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曾這樣直言。
這也是為什么當昆明市委書記仇和表示高房價中有腐敗成本時,會產生強烈廣泛的共鳴;為什么當有開發(fā)商透露,“腐敗成本”占房價兩成時,許多人深信不疑。
一個房地產項目,立項、貸款、工程招標、用途變更、容積率調整、監(jiān)理驗收……涉及的政府部門有數(shù)十個,如果每個部門都雁過拔毛一番,將是一筆多大的數(shù)目。而從披露的案件中,連環(huán)境評價這樣的環(huán)節(jié)都可以以權謀私,可見開發(fā)商的“壓力”有多大。而開發(fā)商支出的成本,毫無疑問,將由普通購房者耗盡幾代人的積蓄或者透支數(shù)十年的幸福去承擔。
正如高房價透支人們的未來,甚至銷蝕人們的價值觀一樣,房地產腐敗也在左右著一些政府官員的決策,讓房價調控政策在現(xiàn)實中變形走樣。很難想象,當官員們收受著開發(fā)商的賄賂,或者直接在房地產項目中入股時,會真正有決心把房價降下來,很難會把精力投入在廉租房、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上。而從武漢經適房六連號事件,到鄭州經適房建別墅事件,更是說明,利好政策是如何被腐敗官員攻陷的。
在這個意義上,腐敗不除,高房價難降。只有拿出中國足球“反賭”的勇氣,鏟除房地產利益鏈條上的各種腐敗,房價才能回歸理性,保證經濟的健康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;只有形形色色的宋思明們進去了倒下了,年輕的海藻們才能有健康的出路,踏實的海萍們也才有望不再過蝸居的生活。
本文來自湘潭房產網(wǎng)